随着全省疫情蔓延升级,特别是我市毗邻高风险区域通化市,并且承担对口支援通化做好疫情防控的艰巨任务,面临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有效控制疫情,维护社会秩序,按照白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现就打击遏制涉疫违法犯罪等工作通告如下: 结合疫情防控最新形势,依托全市冬季百日攻坚,围绕以下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打击: (一)明知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以故意逃脱、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 (四)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的; (五)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 (七)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疾病假疫苗、假药、劣药的; (八)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九)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十)故意隐瞒疫区行程轨迹的和编造、改写疫区行程及核酸监测结果的; (十一)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来源:白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