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分类有序推动复商复市 低风险地区推动市场主体全面恢复。自即日起,低风险地区各类市场主体在严格落实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全面恢复经营。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特别是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等行业,更要加强消杀、测温等防控措施。 -02- 开展精准帮扶行动 加强重点行业帮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原则上不得抽贷、断贷、压贷。抢抓春节黄金消费期,市县联动实施消费券促销活动。出台进一步支持文旅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扶持旅游滑雪场、冰雪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等企业。争取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旅企业纾困。继续执行“暂退所有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现有交纳数额的80%”政策(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各旅行社暂退保证金交还期限推迟到2022年2月5日。深入实施促消费专项行动,开启“牛年吉祥年夜饭”线上活动,开展“网上购物节”“网上年货节”等线上促销活动。鼓励餐饮外卖平台减免中小餐饮企业外卖佣金。围绕文化旅游、会展等活动,完善服务供应链,拉动、扩大住宿和餐饮业市场需求。 -03- 强化金融支持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全年信贷投放力度,力争贷款投放量同比增加,将信贷投放进度适当向一季度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文旅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 降低信贷融资成本。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与疫情防控相关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稳定普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依托“吉企银通”小微企业融资申报系统,促进银企信息有效对接,切实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支持设立服务业小微企业纾困解困资金,做好小微企业的公共信用修复。 降低企业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新增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的综合融资担保费率力争保持在1%以下,再担保费用减半收取,不得收取评审、评估等其他费用。 -04- 减轻税费负担 -05- 降低运营成本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减免一季度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解决。 缓解企业用能成本。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中小企业,批准后可以将1月、2月应缴费用延期至3月底。 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贷款回收、合同履行期限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支持。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 -06- 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 放宽市场主体经营限制。推广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在线办理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确保企业开办手续“一网通办”,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制定市场主体住所登记负面清单,全面实现“非禁即入”。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使用网络经营地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切实减轻创业者租金负担。支持发展“小店经济”,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 -07- 加强服务和督导
来源: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