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发放范围、发放额度
继续面向全体白山市消费者(含在白山市居住的非白山市户籍人员),活动时间为3月17至3月31日,共15天。发放额度500万元。
二、类别及档次设置
(一)综合类(包括百货类、餐饮类、药品类、烟酒类)
设四个档次:1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50元可使用一次;2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次;4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200元可使用一次;6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300元可使用一次。
(二)成品油类
设三个档次:2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次;4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200元可使用一次;6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300元可使用一次。
(三)家电及电子产品类
设三个档次:4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200元可使用一次;6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300元可使用一次;100元面额消费券,单次消费满500元可使用一次。
(四)汽车类
设二个档次:单次购车价格2万元以上(含2万元)奖励3000元额度(综合、家电及成品油类)消费券;单次购车价格满6万元以上(含6万元)奖励4000元额度(综合、家电及成品油类)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值500元,不设消费门槛,可十足抵顶现金。
三、领取及使用规则
(一)领取渠道及方式:本次活动只在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上开展,设综合类、成品油类、家电及电子产品类、汽车四大类。其中综合类、成品油类、家电及电子产品类采取登录“云闪付APP”抢券方式,汽车类采取购车后在“云闪付APP”上配券的方式。
(二)综合类、家电及电子产品类、成品油类:3月17日一次性全部投放,抢完为止。同一用户每类别限领不同面额优惠券各两张,在3月31日前有效,过期作废。
(三)汽车类:投放213张,75万元,按购车付款小票付款时间顺序享受,额满为止。消费者在3月17日至31日内,在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后,持身份证、付款银行卡、购车合同、发票、带有付款时间的付款凭证、机动车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到市商务局登记,办理购车补贴确认手续,市商务局审核后,通知云闪付该消费者应享受的消费券额度,第二天由云闪付平台为消费者配发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的有效期为,消费券到购车者的账户后15天内,过期做废。同一用户在活动期间只可享受一次汽车类消费券。
(四)其他要求: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可叠加使用,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或撤销,则该张消费券作废,无法再次使用。
1、参与企业对使用消费券的销售必须保留完整的销售票据(如销售小票、点菜菜单)备查。
2、销售票据上要加盖“消费券XX元”的信息印章。
3、家电销售商家必须提供有完整的产品信息和消费者信息的售后服务卡。
4、餐饮商家必须在使用消费券的销售票据后留存消费者姓氏和电话。
5、发现套现等违法行为立即报告或报警。
6、发生退款或撤销行为,享受的消费优惠须按原支付渠道返回“云闪付APP”。
五、重要提醒
套现、转卖政府消费券是违法犯罪行为。对消费者与商家组织和参与政府消费券套现、转卖的行为,一经发现,商务部门、商贸企业和“云闪付”平台即向公安部门报警,违法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