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镇党委严格按照中共靖宇县委关于印发《市委第五巡察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靖发[2021]4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坚持从本级整改抓起,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推动整改落实。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推动整改。镇党委坚持对巡视整改负总责,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政一把手”任组长,12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任副组长、30名站办所长和村(社区)书记为主要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镇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5次党委班子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研究推进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组织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4次,学习传达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讲话精神,推进整改工作和扫黑除恶工作扎实开展;各村(社区)也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做好整改宣传。对照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印发
大力弘扬严实作风,确保整改实效。坚持镇、村(社区)联动,坚持把整改工作质量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坚决防止“过关”心态。集中开展学习培训1期,培训村(社区)干部80余人次。完成3个软弱换党组织整治工作;逐村建立了“三资”清查档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情况进行了公示、建立了详实的资金登记表等工作台账。建立健全了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等16项镇本级长效工作制度,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接待、村务公开、廉洁自律等42项村(社区)级工作制度,党员教育培训、主题党日等10项党员管理相关制度,水利站、城建办等各站办所制度规范,明确了全镇各站办所工作职责任务,为工作开展提供了遵循和保障。
来源:靖宇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