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4年1月,日伪当局将县政府改为县公署,设县长、参事官(日本人担任)职位,实行总务科、内务局、警务局、财务局等一科三局制,后来又增设森林警察队、县立病院等。1937年9月,司法独立,分别成立长白县法院兼通化省地方法院长白分庭,长白县检查厅兼通化省地方检查厅长白分处。同年12月,日本参事官职务改为副县长职务。1938年1月1日,县公署内改为庶务、行政、警务三个科。1942年增设地政科,科下设股,各股有明确的职能规定和职员配置、服务规则、薪金条例等要求。1944年10月,伪长白县公署共有职员 185人,其中,日本人31名,朝鲜人58名,中国人96名。
记者:孙丽伟 视频:白山史话 图片:白山史话 责任编辑:鄢然 编辑:佟嘉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