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21日上午,在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潘金花大娘从市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十万元救助金,满含热泪,激动地连说“感谢市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感谢党的好政策!”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老人满怀感激?事情要从白山市人民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吕文娟办理的一起抢劫案件说起。20年前,潘大娘的女儿被抢劫杀害。直到2020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但是因事发多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市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在办理案件中,吕文娟没有因办案而办案,而是多方了解潘大娘家里的情况。潘大娘夫妇年岁已高,无法劳动,其丈夫患有脑梗,家庭困难,无法住院治疗,因女儿被害死亡,只能靠潘大娘捡些杂物卖钱,生活十分困难。这是一起因案致贫的典型案例,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吕文娟及时向市院领导进行汇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正礼高度重视,要求一定要依法办理。吕文娟及时为潘大娘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十万元。并召开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们对检察机关作出救助决定一致表示赞同,对检察官这种责任担当赞不绝口。吕文娟,是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主办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已有16年,曾从事未检、扫黑除恶、普通、重大等刑事检察工作,带领团队连续三年跻身全省未检工作优秀行列,多次获省、市维稳工作奖励。一位对未成年人成长充满关爱,对刑事检察雷厉风行、办案精准,对分配的各项工作都有想法、有力度、有温度的优秀检察官。把新理念为引导,形成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定不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决捍卫法律的正确实施,把实事求是、依法准确、客观公正作为根本价值追求,贯彻到司法实践中,体现到“以办案为中心”上。不放纵犯罪、不伤及无辜、罪责刑相当,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犯罪的追诉人,同时也是无辜的保护人,追诉中的公正司法人。“以人民为中心”是检察机关最大的政治。2011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郑某某、赵某某(朝鲜国人)等2人走私毒品案,表面看只是一起普通的毒品犯罪案件,受案时并未引起关注。吕文娟在审查此案过程中,发现与赵某某有密切接触的金某某(韩国人)有走私、贩卖毒品重大犯罪嫌疑,赵某某系其“马仔”。吕文娟制定了详细的讯问提纲,反复提审了赵某某,金某某的情况逐渐清晰。随后其先后两次向公安边防下达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将犯罪嫌疑人金某一并移送起诉。2011年4月1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金某某被抓获。自此一起犯罪17起,涉案毒品达到14000多克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被破获。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吕文娟先后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共形成3万余字的讯问笔录和15万字的审查报告。2012年12月11日,金某某一审被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随后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案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年度“十佳追诉案件”,吕文娟荣立个人二等功。2016年,吕文娟参与组建了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依托专业化的机构开展未检工作。在她的建议下,市院建设了很具特点的未检专门办案区,使涉案未成年人的讯问、询问、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在相对轻松、人文的环境下进行,同时对其宣告、训诫又保证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全市两级院未检人员全部考取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可以娴熟运用沙盘进行心理治疗。2011年6月,一起7名未成年人共同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的案件到了起诉环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从事未检工作的承办检察官吕文娟办理。“办理未检案件不仅需要严格依法,更需要耐心和爱心。对我们来说只是一项工作,却关乎未成年人的一生和无数的家庭。”接到案子后,吕文娟全心投入,反复核查相关证据,7天先后两次提审了全部犯罪嫌疑人,形成了6万字的审查报告。并就事实不清的部分与侦查员当面沟通,要求其补充侦查。为双向保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顶着被害人家属的不解,反复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使被害人家属及时得到了的补偿。该案自受案仅用1个月时间就起诉至法院,保证了诉讼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人民检察院为此为吕文娟荣记个人三等功。多年来,吕文娟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坚韧,在工作中坚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秉持严格执法的同时,她特别注重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注重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政策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为未成年人点亮希望之光。因为工作突出,2017年吕文娟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并被省人民检察院选拔进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库”,被确定为全省法治巡讲员。2018年荣获全市“五一巾帼标兵”称号。2019年8月,年轻的吕文娟被任命为第一检察部主任,负责普通、重大刑事检察工作。当时家里的两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刚满周岁,但她没有退缩、推诿,在家人和同事们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守法律底线,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牵头组建了专业化办案团队,主动承担重大、疑难黑恶案件的指导、把关和办理,提前介入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16件;对下督导4件35人;严把证据关,改变公安机关定性8件,得到了公安、法院的认同;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对法院改变定性案件逐案分析,形成典型指导案例。针对邱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时间跨度大、违法犯罪事实多,而临江市院办案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调配长白县院资深员额检察官邵文峰同志支援办案。对所有涉黑、重大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省、市两级同步把关。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共改变侦查机关涉黑涉恶定性11件(全案改变侦查机关定性),占34.4%。狠抓涉黑涉恶案件的认罪认罚工作,如江源区院办理的吕光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涉案人员66人,克服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种种不便,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了83.9%。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职责,发挥《检察建议书》社会治理作用,发出检察建议33份,全部收到反馈,主动参与行业清源。在高检院“是黑恶案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案件一个不凑数”的指导思想下,她们的团队严格落实发挥监督职能,严守法律底线。办理一审涉黑案件1件13人、涉恶案件1件1人;二审上诉涉黑恶案件5件57人;请示案件3件29人,推动公检法达成共识,保证打击效果;移送保护伞线索8条,已立案6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核查线索2件。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保证案件质量。她的工作得到领导群众的一致好评与信任。2019年吕文娟和她的团队获得全省普通、重大犯罪检察部门业务竞赛集体三等奖;获记白山市委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集体嘉奖。2020年吕文娟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虽力量微小,亦砥砺前行矢志不移。吕文娟用爱与责任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来源:白山政法 责任编辑:矣玲玲 编辑:佟嘉硕

